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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图读懂 |《江苏省华侨回国定居办理工作实施办法》(含新旧政策对比)

近期,《江苏省华侨回国定居办理工作实施办法》(苏侨发〔2024〕1号)正式实施,《江苏省<华侨回国定居办理工作规定>实施办法(试行)》(苏侨发〔2013〕57号)同时废止。



为加强和改进侨务工作

本着减证便民、优化服务的原则

《江苏省华侨回国定居办理工作实施办法》

主要对资格和条件、申请材料、

审批权限等内容进行了修订

进一步简化申请材料、

缩短办理时限、规范工作流程

为华侨办理回国定居提供高效、便捷的服务

下面一起一图读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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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、区两级侨务部门咨询电话

市委统战部侨务综合处:0519-85683500;
溧阳市委统战部民宗侨科:0519-87269173;
金坛区委统战部民宗侨科:0519-82825550;
武进区委统战部侨务工作科:0519-86313660;
新北区委宣统部经济联络和侨台工作处:0519-85127759;
天宁区委统战部统战科:0519-69660503;
钟楼区委统战部综合科:0519-88890627;
常州经开区党群工作部统战科:0519-89865516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