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实施意见》的编制工作从去年6月份启动,历经多轮深度调研、广泛征求意见,编制成稿。为我市加快新能源之都建设奠定了总基调,指明了方向路径。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坚定不移落实新发展理念,围绕我市的“532”发展战略,着力针对重点产业链开展技术创新,加快优势产业、支柱产业做大做强,推动新能源在全社会各领域的应用推广,强化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,逐步完善新能源领域在 “发、储、送、用”四个环节的产业闭环,将新能源之都打造成靓丽的城市名片,进一步丰富我市“国际化智造名城、长三角中轴枢纽”城市定位的内涵。
到2025年,新能源领域产业规模超万亿元,资本市场新能源常州板块市值超万亿元,能源生产布局持续优化,新能源渗透率显著提升;到2035年,产业规模在2025年的基础上再翻一番,“发、储、送、用”四大环节实现深层次、高浓度的融合发展,新能源在生产、生活中的渗透率处于全国领先地位,基本形成以龙头项目为引领,技术体系、功能体系、应用体系为支撑的新能源生态系统,基本建成引领长三角、辐射全国、全球有影响力的新能源之都,创造代表常州城市特征的新地标。
一是创造发展新优势。加快产业集聚发展,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型产业集群;聚焦核心产业链,锻长板、补短板,不断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和核心竞争力;培育龙头骨干企业,推进重大项目招引建设,围绕“强链、补链、延链、固链”开展产业链精准招商。
二是强化发展竞争力。着力加强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和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,解决行业基础研究关键共性问题;鼓励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和技术改造,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企业创新成果应用,提升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;重点开展人才的招引和培育,打造一支由战略科学家、领军型创新人才、青年科学家等组成的高端科技人才队伍。
三是打造发展新生态。加强产业链供需对接和配套协作,建设本地配套供应链体系;强化公共服务平台能力提升,筹建新能源领域产业技术创新联盟,推动产业高质量领先发展;在重点区域探索建设一批绿色能源示范工程,持续推动分布式光伏、用户侧储能以及工业绿色微网规模化应用;政府、事业单位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,同时不断扩大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规模,加快全市充换电设施建设。
四是实现发展可持续。加快储能产业规模突破,科学布局智能网联汽车和氢能产业,构建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。此外,《实施意见》还围绕强化组织领导、政策支持、金融资源对接、人才保障、知识产权保护、宣传推广等六个方面制定了分工明确、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,全力推动各项工作出真绩见实效、各项目标按既定节奏达成。
为保障《关于加快新能源之都建设的实施意见》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,按照“产业规模可支撑、技术创新可策源、应用场景可示范、数实融合能引领”的原则,出台了“新能源之都十条”。“新能源之都十条”围绕产业发展、技术创新、推广应用、生态营造四个方面,制定出10条重磅政策。
新能源十条重点突出了“三个坚持”。一是坚持立意高远、聚焦定位。坚持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、国务院积极稳妥推进“碳达峰、碳中和”重大战略决策,专注推动实现“两个万亿”目标和加快建成引领长三角、辐射全国、全球有影响力的新能源之都。二是坚持立足实际、强化实效。充分贴合常州实际,围绕“532”发展战略,从“提升产业规模、强化技术创新、扩大推广应用、营造发展生态”四个着力点入手,聚焦新能源之都建设亟待突破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,将我市原有政策与新政策相结合,实实在在、简洁明了,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。三是坚持学习先进、突破传统。充分学习和借鉴先进经验做法,实事求是、重点突出。坚持产业发展与推广应用并重,涵盖产业发展、创新引领到提升新能源在生产、生活中渗透率各个环节;在财政资金支持的同时,更加注重产业生态营造和发展环境优化。
一是加快项目的招引和建设,对新引进的新能源领域重大项目进行奖励,对重大项目引荐人给予奖励;提升重大项目服务保障水平,优化项目办理流程,加强用地、用能等支持保障。二是强化龙头骨干企业培育,鼓励企业加快投入,并按照相应标准进行奖励。三是支持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,纵深推进“十链突破、百企领航、千景应用”。
一是支持企业技术攻关、标准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,对承担国家、省的项目给予地方配套和奖励,推动重点项目攻关“揭榜挂帅”,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。对主导制订国际、国家、行业标准的企业,以及在标准工作中有重大贡献的企业给予奖励;鼓励建立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,设立中小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补助资金。二是鼓励加快产业公共创新平台、公共服务平台等平台载体建设。支持国家级平台、诺奖获得者、院士、央企和知名高校院所等来常设立研发机构。对来常工作的青年人才,实施“生活居住双资助”政策,探索实施人才柔性认定机制。
一是推动企业创新成果应用,加快企业新技术、新产品在本地的推广应用,择优支持围绕城市建设、民生改善、数字赋能等领域的应用场景。二是推动新能源开发利用,打造一批绿色能源示范工程,到2025年建设完成10个“新能源应用示范工业园区”、10个“新能源应用示范服务业集聚区”、10个“新能源示范美丽乡村”;加快公共机构光伏应用,促进绿色电力消费;推进储能规模化应用,对装机容量1兆瓦及以上的新型储能电站,自并网投运次月起按放电量给予投资主体不超过0.3元/千瓦时补贴,连续补贴不超过2年;推广建设“光储充检换”一体化充电示范项目,强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。三是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。统筹各级资金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,推进全市党政机关、事业单位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,扩大出租、环卫、物流、通勤等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。
一是推进能源互联网建设,加强能源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、提升新能源规模化开发、高比例消纳的安全性和可靠性,开展基于电网、储能、分布式用电等元素的新能源汽车运营云平台试验。二是强化金融支撑和法律保障。从2023年起,连续三年市级产业投资基金与科创基金安排不少于50%的额度投向新能源产业;帮助企业丰富融资途径,降低融资成本,推动企业股改上市;发挥创投机构的资本引领作用,引导社会资本向新能源产业领域“投早投小投硬科技”;探索采取“同股不同权”等方式,切实加大对新兴产业、高成长性科技企业的扶持,加快推进《常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》立法。